3月16日,上海沥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沥高科技)创业板IPO完结了对第二轮问询函的回复,并于3月29日间断了上市进程。招股书显现,沥高科技是国内抢先的高分子资料制品供货商之一,专业从事真空辅助资料和树脂基复合资料制品的研制、规划、出产、出售及服务。
在阅览该公司供给的上市资料时,《电鳗财经》注意到,近年来,沥高科技的成绩含量不高,到2022年上半年底,该公司有超越七成的流动财物为存货和应收账款,钱银财物的占比仅为一成左右。此外,该公司的实控人用2470万元分红,却还要用1亿元募资弥补流动资金。陈述期内,沥高科技曾多次被处分。
招股书显现,从2019年至2021年以及2022年上半年(以下简称陈述期),沥高科技完结经营收入2.4亿元、3.1亿元、3.0亿元和1.3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2706.92万元、5436.68万元、5738.11万元和1545.46万元。由此可见,2021年该公司的经营收入呈现了下降,但其净利润保持着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在净利润增加的一起,沥高科技的增加好像含金量不高。到2022年6月份末,该公司有钱银资金3135.4万元,占其流动财物的11.06%;同期应收账款余额账面价值为1.17亿元,占其流动财物的41.42%;同期存货账面价值为9992.5万元,占当期流动财物的份额为35.24%。
由此可见,在阅历净利润持续增加的一起,该公司的的流动财物超越七成是由存货和应收账款组成。
此外,沥高科技对外销较为依靠。陈述期内,该公司来自外销的收入占同期主经营务收入的份额分别为43.28%、36.57%、33.42%和33.19%,对应的运费及出口杂费金额分别为246.85万元、450.28万元、468.14万元和193.97万元,占该公司境外收入的份额分别为2.41%、4.02%、4.70%和4.64%,整体呈上升趋势;占利润总额的份额分别为7.49%、6.84%、7.10%和10.83%。
招股说明书显现,此次IPO,沥高科技方案征集资金54460.45万元,其间17933.99万元用于航空航天用真空袋工艺资料出产项目,16593.12万元用于碳纤维复合资料中心建造项目,9933.33万元用于研制中心建造项目,100000万元用于弥补营运资金。
用1亿元弥补流动资金,沥高科技也是无可奈何。到2022年6月份末,该公司有钱银资金3135.4万元,占其流动财物的11.06%,远落后于该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存货占比。
在现金严重的状况下,2019年和2020年,沥高科技算计分红2470万元。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践操控人为胡仲杰、岑婵芳。胡仲杰与岑婵芳系夫妻关系,到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胡仲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股56.0552%;岑婵芳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直接持股37.3702%,算计直接持有公司93.4254%的股份。
由此可见,沥高科技简直悉数的分红被实控人配偶所得,而在实控人配偶分红的一起,该公司却还要募资1亿元弥补流动资金。并且,近年来该公司在研制上的投入力度也并不大。陈述期内,沥高科技的研制投入金额分别为1019.35万元、1368.23万元、1195.39万元和485.38 万元。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沥高科技的研制投入占比落后于同行公司。陈述期内,沥高科技的研制投入占比分别为4.17%、4.39%、3.95%和3.78%,同期同行业平均值分别为5.31%、4.41%、5.39%和4.35%。
招股书发表的信息显现,沥高科技曾多次被处分。2022年4月21日,沥高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宁波沥高因存在“未将危险化学品(氢氧化钠)寄存在专用库中”、“贮存危险化学品未采纳牢靠的安全措施。寄存丙酮的备货库内装置的监控设备为非防爆电器”和“未树立安全危险分级管操控度”三项事项遭到宁波杭州湾新区应急办理局算计11万元的行政处分。
2020年5月28日,慈溪海关出具甬慈关缉违字〔2020〕000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慈溪海关行政处分决议书》,2018年至2019年8月期间,因宁波沥高向海关申报进口的5票货品存在漏报海运费、提货费等相关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分施行法令》的有关规则,慈溪海关向宁波沥高罚款人民币2,000元。
上述行政处分首要系业务人员忽略所形成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收到相关行 政处分决议后已及时交纳相关税款和罚款并进行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分施行法令》第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则,因进出口货品未申报或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 30%以上2倍以下罚款。宁波沥高本次处分系依照该规则最低标准即漏缴税款的30%被处以罚款,罚款数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景象,本次处分不属于严重违背海关法令、行政法规的违法行为,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严重晦气影响。
2022年4月21日,沥高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宁波沥高复合资料有限公司收到宁波杭州湾新区应急办理局出具的《行政处分决议书》(新罚[2022]第 2000009号),对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分:
依据《行政处分决议书》所述,宁波沥高的上述三项处分均系《浙江省安全出产行政处分自在裁量适用细则(试行)》规则的相关处分裁量起伏的最等级低或较等级低。
沥高科技受处分事项未形成严重后果。2022 年 4 月 6 日,宁波杭州湾新区应急办理局出具《安全出产行政法律文书整改复查定见书》((新)应急复查[2022]039 号),对宁波沥高上述处分事项的整改状况进行复查,提出如下定见:“1、有限空间区域原堆积的氢氧化钠已搬离;2、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已修正正常作业、库内非防爆监控设备已改防爆监控;3、已拟定安全危险分级管操控度,标准化建造作业已在推动并申报。”
2022 年 4 月 13 日,宁波杭州湾新区应急办理局出具《关于宁波沥高复合资料有限公司安全出产行政处分状况的报告》,清晰“上述问题危险均已整改完结。近三年,该公司在本局统辖范围内未产生严重出产安全责任事故。”宁波杭州湾新区办理委员会承认状况事实。
关于上述问题,《电鳗财经》向沥高科技发去了求证函,但截止发稿时未收到该公司对相关问题的回复。